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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食,本草,之人,食之,橘子

提問: 口腔潰瘍多年不好. 問題補充: 口腔潰瘍多年不好,吃了很多藥,十多年都沒好,一直復發,請問怎么回事?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口腔潰瘍忌吃的食物 疾病庫——口腔潰瘍  1.狗肉:性溫,味甘,是為溫補食品,多食則易“發熱動火”。平日氣壯多火之人,切勿多食。口瘡患者,切忌食之,否則助長內火,口瘡益甚。  2.羊肉:為溫熱性補益食物,易助熱上火。《金匱要略》中說:“有宿熱者不可食之。”《醫學入門》還說:“素有痰火者,食之骨蒸。”口瘡反復發作之人,多為脾胃伏火,宿熱內熾,故當忌食羊肉。  3雞肉:性溫,味甘,肥膩壅滯。《隨息居飲食譜》認為“多食生熱動風”。口瘡之人多屬心胃有火,飲食宜清淡忌溫補,故不宜吃溫補性雞肉類食物。  4..橘子:雖說橘子性涼,但它同時又是高熱量水果。民間也多有這種經驗,即一次服食過多的橘子,會引起“上火”表現,會出現口角生瘡,或口腔黏膜潰爛,或舌尖起泡,咽干喉痛等。因此,有口瘡患者,暫不宜食。  5.荔枝:性質溫熱,多吃極易助熱上火。如清王孟英指出:“多食助熱,動血,凡上焦有火者忌之。”《本草綱目》亦載:“鮮者食多,即齦腫口痛。”因此,有口瘡之人,包括口舌潰瘍、口糜、齒齦腫痛等,切忌多食。  6.龍眼肉:俗稱桂圓肉。性質溫熱,甘甜滋膩,最易助痰助熱。如《藥品化義》中說:龍眼肉“甘甜助火,若心肺火盛,皆宜忌用”。《本草匯言》也指出:“如胃熱有痰有火者,又非所宜。”口瘡乃心胃火熾所致,所以應當忌食為妥。  7.胡椒:性大熱,味大辛,性味俱烈,為純陽之物,極易助熱上火。清王孟英認為“多食動火燥液,耗氣傷陰”,所以,他主張凡咽喉口齒疾病皆當忌食。口瘡乃內熱熾盛,心胃有火,法宜清涼之物,胡椒味大辛,氣大溫,切勿食之。誤食之,必將加重病情,慎之慎之。  8.花椒:為常用的芳香調味品。性溫熱,味辛辣,有小毒,易燥熱上火。凡火熱之證或陰虛火旺之病,皆不宜食。正如《本草經疏》中所告誡:“一切陰虛陽盛,火熱上沖,……口瘡等證,法所咸忌。”  9.桂皮:又稱肉桂,為常用的芳香調料。性大熱,味辛甘,多食久食有助熱上火之弊。因此,患有口瘡之人,切勿服食。  此外,口瘡患者還應當忌吃辣椒、生姜、砂仁、茴香、丁香、大蒜、韭菜、金橘、桃子、炒花生米、櫻桃、洋蔥、芥菜、香椿頭、胡荽、鵝肉、鹿肉、雀肉、蝦子、人參、胎盤、白酒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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